
2005年起,欧盟最新颁布针对与食品接触物质的指令
2004/1935/EC,并于 2006 年 10 月 27 日起强制执行。自此出口欧盟
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必须符合 1935/2004/EC 相关标准的规定,欧洲食品
等级测试 1935/2004/EC。不同成员国根据自己本国的食品级法令法规,
监控市场上与食品接触的产品和材料的质量。出口至欧盟的产品,欧盟
各成员国海关会依照相关条例对货品进行抽检,不合格的产品会遭受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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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往常一样,进口商在采购食品接触产品时有责任发布《合规声明》。
DoC 的目的是证明产品完全符合某些法规,并指定测试方法用于证明这
一点。最终归结为证明您的食品接触产品是安全的,并且不含或转移受
限制的化学药品或重金属,食品接触材料(FCM)合规声明可以提供给
零售商,客户,海关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。
以勒提醒企业,企业在将产品出口到欧盟之前务必确认产品是否符
合法规的要求,我们可以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出具符合性声明。
※ 以勒申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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